根據巴西聯邦法律8.069/1990規定,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必須在父母或指定成人的陪同下方可入住。如果未成年人由其父母以外的成人陪同,則需出示書面授權書方可入住酒店。此授權書必須經過公證並由父母雙方簽字,且未成年人需同時出示其父母雙方經過公證的身份證複印件。所有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還需出示附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證以證明自己及其父母的身份。即使有父母陪同也是如此。請注意,早餐在Hotel Iracema Travel酒店供應,該酒店就位於Hotel Raio de Sol酒店的旁邊。僅由父母一方陪同的未成年人需出示由另一方簽字的公證授權書及其經過公證的身份證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