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照注意事項 】
簽證及護照 :
1.持台灣護照六個月以上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入馬來西亞觀光由指定的關口入關可免簽證延長到30天,所有入境旅客需附上
1.1.來回電子機票
1.2.海關要求規定每人每天需具備美金USD100等同值貨幣(含信用卡),小孩就跟隨行大人一起即可現場海關會查,查到沒有到規定的貨幣,將會被拒絕入境=原機遣返請注意!目前實施關卡有:吉隆坡、檳城、蘭卡威、沙巴、沙勞越 機場 & 新山第一(LINK) 關口及第二(TUAS)關口共七個點
1.3.※馬來西亞不接受雙重國籍,只能持一本護照進出,強烈建議凡持有多國護照者,一律須辦妥馬簽,否則若無法順利入境馬國或遭遣返,概由旅客負全責。
1.4.※孕婦懷孕滿6個月以上無法入境馬來西亞。
【 小費參考 】
小費 :
1.服務小費: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除飛機上外,差不多都有付小費的習慣。旅行業為服務業,無底薪,所以小費一直是導遊和司機的主要收入之一,世界各國皆如此,東南亞也不例外。* MINI TOUR如遇人數不足外站是司機兼導遊每人每天共新台幣300元 *若是參加16人以上團體旅遊當地導遊及司機每人每天共新台幣150元 *領隊每人每天新台幣150元 *旅館行李員每次每件新幣1元 *床頭小費每間每天新幣2元
1.1.1. 旅行業為服務業,底薪不高,領隊、導遊和司機,工作繁重,責任重大,服務小費係客人肯定其帶團能力及服務的回饋,亦請給予適當鼓勵。 2. 對於旅遊行程中工作服務人員所提供之服務,給予實質上的肯定,建議服務小費如下:(所列金額為美金及新台幣) 甲、房間清潔人員:每一個房間美金1元置於枕頭下或床頭櫃上(或相等的當地幣值)。 乙、行李服務員:上下行李之小費,每件行李美金1元(或相等的當地幣值)。 3. 若為方便著眼,通常可由領隊一次收齊,由其在各項服務後代為支付(行李小費除外)。 另小費的支付,亦視該員之服務的好壞而定,若有強索小費超過上述所列之標準時,歡迎您向本公司檢舉。
【 注意事項 】
安全注意事項 :
1.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1.各旅遊地區遊客眾多,請特別小心護照、錢包及隨身攜帶之物品,以免被竊。
1.2.搭乘船隻、浮潛及從事所有水上活動時,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3.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1.4.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亦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1.5.國外飯店游泳池,大部份均無救生員,請勿單獨前往游泳,敬請注意自身安全!
1.6.「為共同防疫非洲豬瘟,旅遊回國千萬別帶肉類製品入境,例如:肉乾、肉鬆、香腸、火腿臘肉、生鮮肉、罐頭肉品等;違反將有相關的處罰條例 。」
1.7.住宿飯店請隨時加扣安全鎖,勿讓陌生人進入房間,以保自身安全。並勿將衣物晾在燈上或在床上抽煙。
1.8.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章安全。
1.9.海島島嶼上有彩繪刺青自費活動若貴賓有自費參加彩繪、請注意其顏料如不小心沾染到飯店床單、棉被等、飯店會要求客人賠償請小心。
【 行程規定 】
旅遊須知 :
1. 本行程為報名成功不代表確定有位,需依您的業務人員回覆為主。
2. 本行程出團將派遣台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3. 本行程之最低成行人數為 12 人。若報名人數未達最低成行標準,本公司將依據《國外(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條之規定,最遲於出發之 7 日前通知旅客取消出發。
4. 若旅客需求以獨立包團服務方式成行(不與其他不認識之旅客同行,且人數未達前述最低成行標準),本公司將另行說明相關補價差費用。
5. 本行程需兩兩成行或四人成行,若遇單人或單數旅客報名時,請補單人房差。
6. 2025年3月1日起,為確保飛航安全,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
7. 本行程每日住宿所列可能入住飯店皆以同等級使用,並非代表等級差異或是選用順序,在不變更行程內容之前提下,將依飯店確認回覆的結果,為貴賓們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飯店入住之先後順序或旅遊路線,請依最後確認的行程說明資料為準。
8. 本行程包裝為團體優惠機票之團體旅遊 、故限制需報名人數達到出團人數方可成行及享有此團體優惠團費,故請於訂購時注意下列事項:
8.1.機票限團去團回,無法更改日期、天數。
8.2.不接受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活動。
8.3.無法事先指定坐席或劃位;需依照航空公司櫃台排序為準。
8.4.若這樣的團體優惠機票限制並不符合您的需求,建議您可改訂購個人自由行套裝產品、航空假期或是另單獨訂購個人機票+住宿酒店。
9. 注意事項 台北緊急連絡人:王勝文,行動電話:0917-179-458。
10. 保證住房作業說明:
10.1.「保證住房作業」。係指旅客於啟程日前七個工作天,在旅客支付保證金情況下,辦理訂位及訂房作業,期間當本公司尚未通知訂房結果前旅客欲取消訂房,保證金恕不退還。
10.2.保證住房作業僅為飯店作業上的規定,並不保證一定回覆有房。
10.3.「保證訂房作業金」:在旅客同意支付此作業金情況下,辦理訂位及訂房作業,期間當業務人員尚未通知訂房結果前旅客欲取消訂房,保證金恕不退還;且訂出後如預飯店特殊旺季期間或特殊情況而臨時調整房價,實際房價於以訂房時時記告知為準。待訂位及訂房確認後,旅客應立即開立票券,否則視為旅客取消訂位及訂房,保證作業金數恕不退還;若因訂位及訂房因額滿或其他原因導致未成功,本公司將全額無息退還保證訂房作業金。
11. 訂房作業說明:
11.1.如您確定報名本行程需先繳交預約作業金每人新台幣伍仟元整,本公司方可受理並為您進行機位訂位及飯店預訂。
11.2.本預約作業金並非「定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僅為旅遊元件預約調度及人事作業成本費用,不負擔保確定成行之責,本公司將於旅客繳交預約作業金後向航空公司及飯店進行機票訂位及訂房作業。實際可搭乘航班或飯店空房之回覆,仍需依航空公司及飯店業者回覆結果為準。 如本商品已額滿或訂位未成功(訂位未成功包括:行程安排搭乘之航班、艙等變更而有價格變動、飯店所屬房型已額滿等均屬之),導致行程無法成行,本公司將全額無息退還您所繳納之預約作業金。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業務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11.3.預約作業金繳交期限:於線上預約後24小時內繳交,尾款以業務專員回覆訂位成功確認為準。
11.4.經業務人員通知您已確認取得所需機位及飯店後,旅客已繳交之作業金將自動轉為團費之一部並扣抵尾款,雙方契約視為生效,後續將由本公司業務專員與您聯繫旅遊相關文件之簽署與交付。契約生效後,旅客請恕無法主張變更或取消,如任意取消或變更行程者,旅客已繳納之預約作業金請恕無法退還,雙方並應依簽署之合約條款計算違約金。
11.5.當您付訂時,請務必確認訂房英文名字是否有誤,因一但保證入住後,若名字有錯,酒店有權,收更正名字費用或拒絕旅客入住,敬請注意。請務必給護照上正確英文名字(重要、重要)。
11.6.團體旅遊因需求房間數較多需提早訂房保證入住作業,已避免飯店滿房或漲價。
12. 新加坡因由於展覽會議節日居多,當地飯店需訂房確定後由業務人員回覆訂房及房價確認、若有調漲將由業務人員另行提供報價。
13. 金錢:現金不可超過美金一萬元,人民幣2萬元等值之外幣(旅行支票或銀行匯票不限)新台幣不可超過10萬元
14. 餐食為7菜1湯。如4人以上,10人以下,出發之團隊,餐食將略有更動,中式料理2-6人以套餐為主,7-10人以合菜6-7菜1湯為主。自助餐不在此限。
15. 如需求一大床、連通房、三人房之特殊房型,請務必於訂團時先知,因房間數量有限,恕無法保證一定入住特殊房型。
16. 當地車輛:
16.1.9 人以下以8-13 座車為主(中文司機兼導遊),10-14 人以20 座車以上為主(司機+中文導遊),15 人以上以28-45 座車為主(司機+中文導遊)。
17. 旅館行李員每次每件新幣1元 *床頭小費每間每天新幣2元
18. 盥洗用品:請自備牙刷、牙膏、游泳衣、褲、帽、拖鞋。
19. 新加坡海關禁止旅客攜帶入境之物品包括:口香糖、手槍型打火機、各式毒品及管制藥品、保育類動物及其製品、炮竹或煙火、內容猥褻之出版品、各式盜版出版品、光碟或錄影帶、涉嫌顛覆或叛亂之任何物品。國人在入境新加坡時一旦被查獲持有上述物品,將被逮捕並控上法庭。
20. 入境新加坡攜帶每包進口香菸均需課稅,倘私自攜帶入境而被查獲,每條香菸之罰金最高為星幣2,000元。
21. 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22. 中華航空公司:懷孕三十二至三十六週須請產檢醫生填寫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三十六週後須醫護人員同行搭乘。
23. 長榮航空公司:懷孕三十二至三十六週須請產檢醫生填寫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並經長榮航空公司同意才可搭機,懷孕滿6個月以上無法入境馬來西亞。
24. 接機:接機的親友,可事先撥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查詢班機抵達之時間,以免久候或遲到。旅客服務中心電話:03-3516805
25. 如遇有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班次及交通工具,旅行方式之權利。
26. 新加坡為禁煙國家,除政府所允許開放空間,公共場所及飯店禁煙房間內一律禁止抽煙,違反規定將會處以100新幣以上高額罰款。
27. 此為包裝行程,如有任何中途脫隊不參加者,視同放棄恕無退費,敬請見諒。
28. 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 均禁止攜帶電子煙入境。在新加坡,只要持有電子煙,最高可罰新幣2000元(約新台幣4.6萬元)、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兩者併罰。
29. 本行程使用之航空公司為長榮航空,托運行李一件限重23公斤免費,手提行李限重7公斤,行李超過重量會在機場收超重費。
30. 若行程特別註明為包(加)班機行程,依包(加)班機航空公司作業條件,作業方式將不受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中第二十七條規範,如因旅客個人因素取消旅遊、變更日期或行程之履行,則訂金無法退回並需付清包機票價全額,請注意您的旅遊規劃。
31. 飯店一經保證入住確認後,即下訂全額房間付費,若途中取消當團行程,飯店費用百分百全額沒收。
32. 為顧及消費者旅遊安全,並為維護團體旅遊品質與行程順暢,本行程恕無法接受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單獨報名;如有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欲參與本團體行程,必須至少有一位以上可相互照料之同行家人或友人一同參團,且經雙方確認後,確實並無不適於參加本團體行程之虞者,方可接受報名,感謝您的配合。
33. 水上活動安全須知(請務必詳讀)
33.1.為了您的安全考量,身體狀況不佳者,如孕婦、心臟病患者、高低血壓病患者、高齡者、幼齡者,或任何不適合劇烈、刺激性活動的病患等,請勿參加具刺激性活動,如浮潛、水上活動等。
33.2.搭乘所有船隻或從事水上活動時,請務必穿著救生衣,船速較快或風浪大時,請扶緊坐穩勿任意移動,切勿將手或腳放置在船邊或欄杆上,以免夾傷或碰撞受傷;乘坐快艇時『嚴禁』坐在船頭前面的座位,以免脊椎骨受傷。
33.3.海邊戲水游泳時不要單獨行動,下水前要注意海象、天氣,浪大、海水漲、退潮,或有標示「危險海域」、「禁止游泳」或岸邊插有禁止紅旗區域警戒線,絕不可下水。
33.4.游泳池的時間如未開放或沒有救生人員在場,請勿擅自入游泳池內;住宿獨棟別墅型酒店(Villa),由於此類型酒店強調私密性,不可能提供救生員,於專屬游泳池游泳或練習浮潛技巧時,務必至少二人同行。
33.5.浮潛為不揹負空氣瓶,在自已所能屏息的時間內,在水下活動,亦即所謂基本潛水。參加浮潛時,務必穿著救生衣,並且聽從教練之注意事項講解與緊急求生手勢教學,於岸邊練習使用呼吸面具及熟悉水性後方得下水,切勿超越安全區域活動。
33.6.深潛為揹負專業設備在水裡一定深度下活動,具一定程度危險性。活動前需參加三十分鐘注意事項說明及緊急求生手勢教學,並需先在專用泳池測試是否諳水性且有適度的游泳能力及是否合適參加此活動,本活動禁止飲酒,海邊淺岸禁止跳水,患有心臟病、高(低)血壓、腎臟病、糖尿病、氣喘、癱瘓、酗酒及孕婦請斟酌,了解並確認此項活動規定者才能參加。
33.7.香蕉船、水上摩托車速度快,請勿為求刺激要求船家或駕駛加快速度或任何容易產生危險之動作,如甩尾或任何容易讓人跌入水裡之動作。
33.8.用滑水道或雪盆時,請遵守起點安全人員管制,以免撞到前方遊客,抵達終點時立即離開安全水道。
34. 馬來西亞2019年1月1日起全境正式執行禁煙條例。根據馬來西亞《煙草管制法》,在所有政府設施、機場、購物中心、特定娛樂場所、醫療中心、教育中心、兒童遊樂場、公共交通、公共場所、酒店、冷氣餐館、路邊攤、公共電梯和洗手間等等吸煙的行為都被禁止。如被定罪,違者最高可罰1萬馬幣(约合台幣8萬元)或判處長達2年的監禁。電子煙、水煙、煙草都在禁煙範圍!
35. 課稅商品DUTIABLE GOODS
35.1.根據馬來西亞海關關稅條例,旅客應繳納貨物價格百分之三十的關稅。針對酒精飲料、輪胎、烈酒、菸草、香菸以及汽車等物品,將依據現行馬來西亞海關關稅條例予以課徵稅額。
36. 免稅商品如下:
36.1.葡萄酒、烈酒、威士忌、酒精飲料限量一公升。
36.2.全新服裝最多3件。
36.3.全新鞋子最多1雙。
36.4.用於個人護理和衛生的便攜式充電電器或電池式電器,每品項不得超過一件。
36.5.料理食材的總價值不超過馬幣150令吉。
36.6.除了酒精飲料、烈酒、輪胎、煙斗、菸草、香菸和汽車以外的所有其他商品,包括禮品和紀念品, 總價值不超過馬幣500令吉。
37. 航班規定事項
37.1.行動電源規範
37.1.1.自2025年3月1日起,多家航空公司全面禁止在航程中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為確保旅程順利,請務必在出發前確認並遵守相關規定
37.1.1.1.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託運
37.1.1.2.請將行動電源隨身攜帶上飛機並妥善放置,避免擠壓或受損
37.1.1.3.請將行動電源隨身攜帶上飛機並妥善放置,避免擠壓或受損
37.1.1.4.詳細規範請查閱您所搭乘航空公司的官方公告
38. 為維護飛航安全,縮短旅客等候時間,提醒旅客在通關前,配合下列事項
38.1.水及飲料在管制區外喝掉或倒掉
38.2.應放置託運行李(不可隨身攜帶)物品:各類刀、剪、工具及容器超過100ML的乳液、沐浴乳、髮膠、罐頭等物品
38.3.應隨身攜帶(不可託運)物品:行動電源或鋰電池、一般打火機(1個)
38.4.不可託運及隨身攜帶物品:鉛酸電池(含電器用品)、防狼噴霧劑、防風(藍焰)打火機等
38.5.皮帶、外套、筆電、平板電腦請脫下(取出)放入置物盒過X光儀檢查
38.6.帶易碎物品,請自行妥善包裝,並主動告知安檢人員
38.7.基於飛航安全考量,出境旅客對於可攜式電子裝置電風扇(內含鋰離子電池),避免放置於託運行李,改放置於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上機
39. 攜帶電子菸(或加熱菸)入境東南亞國家大多國是禁止攜帶入境
39.1.旅客攜帶風險高:如果你要前往某個東南亞國家,攜帶電子菸或加熱菸前應仔細查該國法規。部分國家對旅客攜帶 (進境) 的查緝非常嚴格
39.2.被沒收或罰款:部分國家可能沒收設備,有的甚至罰款或可能有刑事責任 (視國家法規而定)
39.3.轉機要注意:即使只是轉機 (中轉),如果所轉國家對 vapes 禁制,也有可能在邊境 (機場) 被查
39.4.旅客入境台灣時禁止攜帶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如:加熱菸)或類菸品(如: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違反者,將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除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或銷毀、退運該等菸品
行李說明 :
1.團體機票(G艙)以1件之免費行李額度為23公斤(50磅)。
2.單件單邊長寬高總和不超過158公分(62英吋)。
3.不佔位2歲以下嬰兒 (不論航線艙等) : 一件,每件行李重量與同艙等成人之額度一樣。
4.經濟艙之旅客僅能攜帶一件7公斤/15磅以下的手提行李(登機箱)進入機艙
出入境規定 :
1.國人旅遊購物免稅額規定:
1.1.每人可攜回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海關查出逾額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每人可再攜回五部3C產品為上限,海關查出未申報超出量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2.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
2.1.哪些東西不能帶?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2.2.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2.3.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2.4.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3.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3.1.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
3.2.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3.3.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3.4.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旅館設施 :
平均氣溫 :
1.氣候:一年四季都是夏天,平均溫度約25~35度之間。(行程若有雲頂部份,因山上溫差大,請客人攜帶保暖衣物)
購物須知 :
1.貨幣:
1.1.坡幣 1. 硬幣:1分、5分、1毛、2毛、5毛、1元 2. 紙鈔:2元、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10000元
2.參考匯率:
2.1.1坡幣≒20台幣 1美元≒1.7坡幣(匯率會因時間而變動,僅供參考)
電話撥打 :
1.國際電話直撥:
1.1.A.撥打一般電話: 當地國際台碼+台灣國碼(886)+城市區域碼(去掉0)+對方電話 例:005 ─ 886 ─ 2(台北) ─ 00000000 B.撥打行動電話: 當地國際台碼+台灣國碼(886)+對方行動電話號碼(將第一個號碼0去掉) 例:005 ─ 886 ─ 0 9XX─000000
2.從台灣打到國外: (當地國碼:65)
2.1.A.從台灣打電話到國外府上一般電話時 台灣國際台碼 + 當地國碼 + 國外當地區域號碼 + 電話號碼 例:002(005)+ ______ + 00 + 0000000 B.從台灣打電話到國外,打到對方行動電話時: 發話人在台灣,只要直接撥對方行動電話號碼即可 *如從旅館房間內撥國際電話時,需先撥外線號碼,請向領隊或旅館查詢。 *若使用手機,需確定手機配有「國際漫遊」功能及所漫遊的國家,使用方式與一般電話相同。
電壓與時差 :
1.東南亞的電壓為220伏特,如帶電器用品請自備變電器
1.1.新加坡—230伏特50MHZ
保險公司 :
1.本公司已依法投保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
2.本行程已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因意外事故導致之死亡或殘廢,每人最高賠償新台幣500萬元;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每人最高賠償新台幤20萬元。
2.1.15歲以下或70歲以上旅客,依保險公司規定,因意外事故導致之死亡或殘廢,每人最高賠償新台幣250萬元;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每人最高賠償新台幣20萬元。
3.為避免旅遊期間可能產生的風險,建議您出發前洽詢保險公司,自行加購旅遊平安保險(附加疾病醫療及旅遊不便險),並請詳閱保單內容,確認承保範圍及除外條款,以保障您的權益。
【 處理規定說明 】
訂金金額:5,000
元
訂金繳交期限:訂單成立後 2日
尾款繳交期限:2025/12/21
證件繳交期限:202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