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班狀況: | 去程 每週:二、三、五、六、日 提供飛行航班 回程 每週:二、三、五、六、日 提供飛行航班 |
| 機票種類: | 樂活-可線上自動開票 |
| 停留規定: |
最短停留 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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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停留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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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程限制: | 適用出發期間:2020/01/01~2020/01/17。 桃園國際機場-關島: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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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程限制: | 關島-桃園國際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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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票規定: |
需於 2019/05/24 ~ 2019/12/31 前開票完成。
1.出發日14天前訂位(不含14天)開票日:訂位日後3天。 2.出發日14天內訂位(含14天),開票日:訂位日後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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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改限制: | 不可更改行程。 不可轉讓。 *開票日2019/06/12前: 1.效期內更改去程需重新核算價格更改機票,改票將收取航空公司罰金TWD20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500,如有價差及稅差須補足。 2.效期內更改回程日期可做電子機票連結,如無法連結則需重新核算價格更改機票,改票將收取航空公司罰金TWD20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500,如有價差及稅差須補足。 *開票日2019/06/13起: 1.效期內更改去程需重新核算價格更改機票,改票將收取航空公司罰金TWD12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500,如有價差及稅差須補足。 2.效期內更改回程日期可做電子機票連結,如無法連結則需重新核算價格更改機票,改票將收取航空公司罰金TWD12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500,如有價差及稅差須補足。 3.如需更改票必須於搭乘日前2~3個工作日完成(國定假日無法提供更改服務)。 |
| 退票限制: | 請詳閱訂購需知退票相關規定 退票手續費 = 航空公司退票罰金台幣3,000元 + 本公司服務費新台幣5元/每張(依原購買金額,含稅價計算)請詳閱訂購需知退票相關規定。。 |
| 混艙規定: |
可混艙訂購使用,票價計算方式為兩艙等來回票價相加除以二,稅金另計,效期及規定以嚴格者為準。
可在查詢航班時,自行選訂去程或回程可混艙之票種。
可與華航關島『年票』及『旅遊票』互為混艙使用,以來回票價相加除以二計算,效期及規定以嚴格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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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點進出: | 可與中華航空關島/帛琉航點不同點進出及混合艙等,請以來回票價相加除2計算,效期及規定以嚴格者為準,稅金另計,限開票前確認。 |
| 行李/預選座位: | 行李公斤數:30KG 預選座位:付費選位 託運行李規定請參照「中華航空行李須知」,其他可能隨超額行李或額外服務收取之費用,請依航空公司為主。 |
| 其他規定及提醒: | 1.依據航空公司規定機票必須按原開票行程搭乘﹐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拒絕搭乘。 2.機票可退票的情況下必須於開票日起11個月內提出退票申請,若未提出者將無法退票,若有特殊因素必須經由航空公司同意(若商品退票規定內有特別載明者除外)。 3.旅客若未法按照原訂出發日期搭乘必須於飛機起飛2天前與航空公司取消機位﹐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有權拒絕搭乘或不接受辦理退票。 4.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大陸地區,必須提供台胞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 5.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美加地區,必須提供美國地址及出生年月日及國籍及護照號碼。 6.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日本、韓國、俄羅斯、英國地區者旅客必須提供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 7.提醒您確認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六個月以上)。 8.提醒您確認欲前往轉機之國家及目的地之國家簽證是否有效期,請參考外交部領事局「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外國簽證相關參考資訊」。 9. 訂單成立後,若所訂航班與本商品之航班限制不符,則本公司保有更改訂位紀錄之航班或取消訂單與否之權利,若已付款則本公司保有退費之權利。 10.因票價及稅金變動頻繁,建議旅客訂單完成立即付款以保障價格,若未立即付款者價格必須依付款當日之價格重新計價。 11.本網站保有隨時變更及取消票價之權利,相關規則以開票時之最新公告為準,如當天規則及票價與本網站上載資訊有所牴觸時,除本網站保有取消訂單之權利外,且以航空公司公告之資訊為準,將不另行通知;若付款後察覺牴觸者,本公司亦保留退費及取消訂單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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