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狀況: | 每天均提供航班 |
機票種類: | 學生票 |
停留規定: |
最短停留 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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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停留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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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程限制: | 適用出發期間:2013/10/01~2014/06/14。 桃園國際機場-香港國際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香港國際機場-赫爾新基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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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限制: | 赫爾新基機場-香港國際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香港國際機場-桃園國際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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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規定: |
需於 2013/09/12 ~ 2014/06/14 前開票完成。 需於出發前 14 天開票,方可享受此優惠票價。
機位訂位後,需 3 天內完成開票。
(系統也會自動產生與購票規定不符的開票期限,請以最早開票期限為準。) *學生票適用於16-29歲之學生(訂位時需加註出生日期),開票時必須檢附學生簽證/歐洲學校的入學許可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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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限制: | 不可更改行程。 不可轉讓。 不可更改姓名。 1.開票後更改航班/日期必須支付手續費及罰金,每次航空公司收取罰TWD2000+手續費TWD1000及本公司收取TWD1000,若有價差及稅差必須補足;取消及新訂位兩個動作同步作業完成且需當天完成改票作業,如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航空公司將以更改次數收取更改罰金(每簽收一次紀錄即算更改一次)。 2.已訂班機起飛前如未更改或取消訂位記錄造成NO SHOW將不接受任何更改。 3.如需更改必須於原搭乘日前2個工作日完成(國定假日無法提供更改服務)。 |
退票限制: | 不可退票。 |
混艙規定: |
可混艙訂購使用,票價計算方式為兩艙等來回票價相加除以二,稅金另計,效期及規定以嚴格者為準。
可在查詢航班時,自行選訂去程或回程可混艙之票種。
限相同票種方可混合艙等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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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機說明: | 1.台北/高雄/台中出發經香港轉機,限搭CX/KA航班,KA訂位艙等與CX相同。 2.亞洲航段可單程加價TWD5000改由下列轉機點及搭配航空公司: *台北/高雄出發經香港/曼谷/新加坡轉機可搭配BR-M艙。 *台北/高雄出發經香港/曼谷/上海/北京/新加坡轉機可搭配CI-L艙。 3.亞洲轉機點可免費停留一次,其餘轉機點每次停留需另收取TWD4000,其他相關規定比照該商品,完成訂位後必須符合票價規定,並且重新計價以實際計價後價格為主。 |
不同點進出: | 1.可與芬蘭航空其他歐洲學生票航點不同點進出,完成訂位後必須符合票價規則,並且重新計價以實際計價後價格為主。 |
訊息公告: | 1.請旅客攜帶上述證明文件,於機場櫃台查驗旅客證件時,若無法出示有效之證件,航空公司有權拒絕乘客登機。 2.托運行李限制為2件每件23KG,如有變動依航空公司網站公告為主本公司不另行通知。 |
其他規定及提醒: | 1.依據航空公司規定機票必須按原開票行程搭乘﹐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拒絕搭乘。
2.機票可退票的情況下必須於開票日起11月內提出退票申請,若未提出者將無法退票,若有特殊因素必須經由航空公司同意(若商品退票規定內有特別載明者除外)。
3.旅客若未法按照原訂出發日期搭乘必須於飛機起飛2天前與航空公司取消機位﹐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有權拒絕搭乘或不接受辦理退票。
4.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大陸地區,必須提供台胞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
5.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美加地區,必須提供美國地址及出生年月日及國籍及護照號碼。
6.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日本、韓國、俄羅斯、英國地區者旅客必須提供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
7.提醒您確認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六個月以上)。
8.提醒您確認欲前往轉機之國家及目的地之國家簽證是否有效期,請參考外交部領事局「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外國簽證相關參考資訊」。
9.如您需投保飛安險請於訂購流程中加購費用100元起,保障新台幣1,000萬,「請看保障詳細內容」
9. 訂單成立後,若所訂航班與本商品之航班限制不符,則本公司保有更改訂位紀錄之航班或取消訂單與否之權利,若已付款則本公司保有退費之權利。
10.因票價及稅金變動頻繁,建議旅客訂單完成立即付款以保障價格,若未立即付款者價格必須依付款當日之價格重新計價。
11.本網站保有隨時變更及取消票價之權利,相關規則以開票時之最新公告為準,如當天規則及票價與本網站上載資訊有所牴觸時,除本網站保有取消訂單之權利外,且以航空公司公告之資訊為準,將不另行通知;若付款後察覺有牴觸者,本公司亦保留退費及取消訂單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