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申請人須在台灣,若在中國大陸境內、國外則無法辦理,若經查獲將拒件。
2、因疫情影響,無法保證中國郵遞工作天數,請多抓工作天。
3、如果因為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產生的退件,或者台胞新辦表格未依規範填寫資料或者所附資料未依規定黏貼完整,導致中旅電腦掃描無法判別,中旅會依規定補件或者退件,屆時工作天需重新計算。
4、相片畫素不足或身分證或護照影本不清晰,中旅有權不發證。
5、工作日不含大陸、香港及台灣之假日,以及星期六、日都不算工作日。
6、辦事處查詢到申請人持有中國大陸戶口者,若無法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台胞證申請將不獲核准、資料及費用也不予退還。
7、申請人出生地為外國者,可能因為審核關係而影響下證,煩請提早送件。
8、台胞證號碼「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即每5年雖換發新證,但台胞證號碼不變。
9、持台胞證入港:只要出示有效台胞證與護照即可入境香港 (停留30天),不需再申請電子港簽。
10、台胞於有效期內必須出境大陸(持過期台胞出境大陸一天須罰100元人民幣)。
11、台胞可以在5年的有效期間內多次進出大陸,同時在有效期間內均可居留且不須簽注或報備。
《撤件費用》
卡式台胞證送件後撤件者(例如:重辦撤件、不准件而撤件、補件撤件或其他個人因素撤件),酌收手續費新台幣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