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泰國-電子落地簽證

商品說明 單價
証照效期:30天 ,可入境次數:1 ,入境可停留天數:15天(依當地海關情況而訂) ,送件工作日:4 ,機關工作日:6 NT $1,300元

效期說明
30天


備註說明
**如簽證不核准,簽證費用一概不退費** 1.電子落地簽證只能是表中指定的到達日期約會內部有效。 2.根據泰國內政部規定,必須是已獲得落地簽約資格的國家的公民。 3.超過有效期必須超過30天,並且至少有一張空白頁蓋章。 4.超過目標為短暫停留或,在泰國境內不超過15天。 5.後必須提供確認過的的入境後15天之內有效的返程機票。 6.泰國境內酒店真實真實訂單。 7.隨身攜帶足夠的現金(至少10000泰銖/人; 20000泰銖/家庭)。 *若住宿朋友/親戚家,需另提供以下資料 1.邀請函(必須包括朋友/親戚姓名,朋友/親戚護照號碼,朋友/親戚地址,來賓姓名,訪問目的,停留時間) 2. 朋友/親戚的護照內資料頁 3. 朋友/親戚的工作許可證(泰國公民不需要) 4. 朋友/親戚的居留許可/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