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護照正本(6個月以上效期)、身分證影本、照片兩張、進出汶萊機票影本、訂位紀錄、訂房記錄、旅客個人基本資料。
汶萊政府予我國人落地簽證待遇期限不得超過14天,並以另紙簽證(Affidavit)或入境聲明表格(Declaration Form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s)簽章方式辦理;相關實施細節如下:
1.須持有效護照
2.須有14天內返回臺灣之機票
3.於汶萊停留期間之財力證明
4.不得更改入境目的,特別係轉為工作目的
5.汶萊移民局可依該國移民法拒絕任何不適人員入境。
※以上資料僅參考,相關辦證規定及費用以送件時簽證處之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