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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部曼巴特殊行程 5日

加購高鐵85折
專案部曼巴特殊行程 5日
tourdays
出發 2024/07/12 (五)
回程 2024/07/16 (二)
天數 5 天
其他出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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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
國家 泰國
city
城市 曼谷
passenger
最少成行人數 10 人
可報名人數 19
訂金: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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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價 NT$ 25,600 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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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出團日


商品特色

1

費用說明

【 費用包含 】
1.桃園機場/曼谷 團體來回經濟艙機票、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 2.表列飯店住宿及早餐。(兩人一室,若指定報名單人房,請補單人房差;若單數報名無人可合房,需自付單人房差) 3.當地華語導遊接待服務。 4.表列之行程餐食門票交通車船費用。 5.500萬履約責任險暨20萬意外醫療險。
【 費用不包含 】
1.個人新辦護照費用。 2.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 3.純係私人之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4.小費: 全程導遊領隊司機小費為每位貴賓每天新台幣200元x天數 古式按摩:您可視按摩師的服務品質或專業水準而彈性給予,約泰銖100元左右 叢林騎大象:每次付馴象師約泰銖50元左右 馬車遊棕天:每次付馬夫約泰銖50元左右 與人妖拍照:每人每次約泰銖50~100元 行李小費:一間房間一次約給行李人員泰珠20元 床頭小費:一間房間(2人)每天約給泰銖20元 5.泰國簽證 1200 元。
【 處理規定說明 】
成行人數:10 人以上成團
訂金金額: 3,000元
訂金繳交期限:訂單成立後 2日
尾款繳交期限:2024/07/05
證件繳交期限:2024/07/05

航班資料

  去程
2024/07/12 ( 五 )
泰越捷航空 VZ 563
桃園國際機場 → 蘇汪納蓬機場
15:30 - 18:25
  回程
2024/07/16 ( 二 )
泰越捷航空 VZ 564
蘇汪納蓬機場 → 桃園國際機場
15:00 - 19:45

行程介紹


商品價格

以回程日計算, 嬰兒:0~2歲(需未滿2歲), 兒童:2足歲~未滿12足歲(日本:未滿6足歲) , 成人:12足歲以上

成人雙人房佔床

NT$ 25,600


可加價購買商品

中華民國護照一般件-兒童(未滿14歲)
NT$ 1,400
中華民國護照一般件-成人(滿14歲以上)
NT$ 1,700

中華民國護照一般件-兒童(未滿14歲)

商品說明: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護照表格書寫注意事項】
1.申請換、補發護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惟如已依法更改中文姓名者,須重新音譯;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國語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須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更改外文姓名者,應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外文別名,其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辦理。
2.表格請使用乾淨A4白紙單面正常大小影印即可,請勿正反面影印。
3.外文姓名及外文別名,請用大寫英文字母正楷書寫,如有修塗改需旁邊簽名。
4.外文姓名拼音,如非中文姓名國語音譯請示證明文件。
5.建議外文姓氏與直系血新或兄弟姊妹拼法相同。
6.外文別名,應符合一般使用姓名之習慣,倘為特殊姓名,請提示證明文件。
7.外文姓名拼音,請參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無舊護照者之拼音需以外交部公告之標準拼法(請由本公司代為拼音)不接受以個人之拼法為新辦護照的英文姓名( 請注意:若以個人拼音並已開立機票者,卻與外交部所發放之護照或舊護照上的拼音不同者,本公司不負責賠償事宜)。
【役男出入境】
1.年齡屆19歲之年1段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尚末當兵者,出國前一個月內應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線上申請役男短期出境以備查驗。
2.年齡計算:當年-出生年(例:民國111年-92年次=19歲)。
3.92年次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之役男,於民國111年期間,「兵役年齡」皆為19歲。
【其他注意事項】
1.旅客尚持有效護照者若因更名(身份證已換新名字),無論護照還有多久效期且無論辦護照前或後,只要護照與身分證名字不同,就必須依身分證上的新名字重辦護照,否則無法出境。
2.按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1條規定:查核申請人之申請書及照片,並據實填寫,若非本人親簽,經外交部查核不實將移送觀光局審理,並有數倍罰款。(請申請人在外交部網路上下載申請護照表格後再行辦理(需正本)。
3.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境各國之簽證問題,請逕洽外交部詢問電話(02)23432885~2895。
4.持中華民國以外之護照出境各國之簽證問題,請洽移民署/出入管理局(02)23889393、大陸護照來台問題,請洽(02)23899983。
5.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6.護照申請案若已送至外交部領事局進入辦理流程後,申請人事後要求提前製發者,原係申請一般案件者,應繳交新臺幣900元,並自繳費後起算1個工作日後領件,已申請速件處理者,得以補繳差額方式要求再提前辦理,惟以補足新臺幣900元為限,並自補足差額後起算於1個工作日後領件。
7.工作天不含寄送時間及假日,送件後,外交部審核文件期間,少數的個案如身份證問題、親屬問題、照片問題、二審件...等等,審核人員發現問題時會退出更正,或要求補件..等等,預估時間會有延遲。
*送件後不論任何原因撤件,酌收NT300元手續費。

中華民國護照一般件-成人(滿14歲以上)

商品說明: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護照表格書寫注意事項】
1.申請換、補發護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惟如已依法更改中文姓名者,須重新音譯;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國語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須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更改外文姓名者,應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外文別名,其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辦理。
2.表格請使用乾淨A4白紙單面正常大小影印即可,請勿正反面影印。
3.外文姓名及外文別名,請用大寫英文字母正楷書寫,如有修塗改需旁邊簽名。
4.外文姓名拼音,如非中文姓名國語音譯請示證明文件。
5.建議外文姓氏與直系血新或兄弟姊妹拼法相同。
6.外文別名,應符合一般使用姓名之習慣,倘為特殊姓名,請提示證明文件。
7.外文姓名拼音,請參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無舊護照者之拼音需以外交部公告之標準拼法(請由本公司代為拼音)不接受以個人之拼法為新辦護照的英文姓名( 請注意:若以個人拼音並已開立機票者,卻與外交部所發放之護照或舊護照上的拼音不同者,本公司不負責賠償事宜)。
【役男出入境注意事項】
1.役男係指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出國前一個月內應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線上申請役男短期出境以備查驗。
2.役男出境在國外依法不能超過四個月。
3.年齡計算:當年-出生年(例:民國112年-93年次=19歲)。
4.93年次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之役男,於民國112年期間,「兵役年齡」皆為19歲。
【其他注意事項】
1.旅客尚持有效護照者若因更名(身份證已換新名字),無論護照還有多久效期且無論辦護照前或後,只要護照與身分證名字不同,就必須依身分證上的新名字重辦護照,否則無法出境。
2.按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1條規定:查核申請人之申請書及照片,並據實填寫,若非本人親簽,經外交部查核不實將移送觀光局審理,並有數倍罰款。(請申請人在外交部網路上下載申請護照表格後再行辦理(需正本)。
3.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境各國之簽證問題,請逕洽外交部詢問電話(02)23432885~2895。
4.持中華民國以外之護照出境各國之簽證問題,請洽移民署/出入管理局(02)23889393、大陸護照來台問題,請洽(02)23899983。
5.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6.護照申請案若已送至外交部領事局進入辦理流程後,申請人事後要求提前製發者,原係申請一般案件者,應繳交新臺幣900元,並自繳費後起算1個工作日後領件,已申請速件處理者,得以補繳差額方式要求再提前辦理,惟以補足新臺幣900元為限,並自補足差額後起算於1個工作日後領件。
7.工作天不含寄送時間及假日,送件後,外交部審核文件期間,少數的個案如身份證問題、親屬問題、照片問題、二審件...等等,審核人員發現問題時會退出更正,或要求補件..等等,預估時間會有延遲。
*送件後不論任何原因撤件,酌收NT200元手續費。

注意事項

本行程16人成團並派領隊,由導遊領隊全程陪同。 *採購行程:珠寶+皮件+乳膠展示中心。(請務必下車參觀,但不強迫購買) 學生團及參訪團不適用此報價,團費價錢另議。 未滿16歲之小孩不贈送泰式指壓及精油SPA按摩,亦不可轉讓。 本報價僅適用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公民,凡持外國護照者需加價5,000元。此團體行程不接待泰籍人士 本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更改行程或航班及中途脫隊,如欲中途脫隊請補交台幣5000元。 搭乘之班機、起飛時間與行程內容,以航空公司通知及最後確認單為準。 為了行程愉快順利,旅遊行程及住宿儘量忠於原行程,有時會因飯店確認行程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及若遇特殊情況如船、交通阻塞、觀光點休假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變更班機、行程及同等飯店之權利與義務,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繳交訂金後,本公司將依觀光局所規定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精神保障您的權益。 因機票、國外飯店、匯率等成本變動因素,售價以訂購當日之網頁售價為準。 ※泰國觀光簽證所需資料: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須有6個月以上效期及本人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六個月內二吋彩色近照1張。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 台北市松江路168號12樓 / (02)25811979 雙重國籍國人注意事項: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凡出生地為越南/高棉/寮國,欲申請泰簽,請注意以下事項: 1.若無工作者,需加附 *銀行存摺之正影本(存款五十萬元以上),請刷到申請日前一天 *政府機關所出示之良民證正本 *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 OK) 2.若有工作者,需加附 *需要一年以上的公司在職證明正本並加蓋公司大.小章(需英文打字),內容需註明本人在公司擔任的職位,年資薪資(信函有效期一個月內) *公司執照影本 *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 OK) *『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旅遊權益,年滿70歲以上、行動不便以及未成年之貴賓,需有成年之親友同行,以維護您旅途上的安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旅客為雙重國籍者,入籍台灣後首次出國需持有效期之台灣護照及相關簽證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