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規說明

WAIR002735879
行程 航空公司 訂位艙等 航班限制 時段限制
桃園國際機場 -- 蘇汪納蓬機場 泰國航空 經濟艙 ( V) 不可搭乘聯營航空
蘇汪納蓬機場 -- 吉隆坡國際機場 泰國航空 經濟艙 ( V) 不可搭乘聯營航空
吉隆坡國際機場 -- 蘇汪納蓬機場 泰國航空 經濟艙 ( V) 不可搭乘聯營航空
蘇汪納蓬機場 -- 桃園國際機場 泰國航空 經濟艙 ( V) 不可搭乘聯營航空

機票種類

2人成行

停留規定

最短停留 2 天  /  最長停留 3 個月

去程限制

適用出發期間:2020/07/24~2020/12/30。
桃園國際機場-蘇汪納蓬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蘇汪納蓬機場-吉隆坡國際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回程限制

吉隆坡國際機場-蘇汪納蓬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蘇汪納蓬機場-桃園國際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開票規定

需於 2020/01/08 ~ 2020/12/30 前開票完成。
1.限2人以上同行(至少需有一位成人,成人/兒童同價,嬰兒不適用),全程同去同回,同記錄同時開票,商品金額為單張機票之售價。

更改限制

不可更改行程。 不可轉讓。 1.所有更改需於原機票出發日前及機票效期內完成;效期內更改日期/航班,需付費改票,且需整套機票所有旅客同時更改,每次收取航空公司罰金TWD2000及本公司服務費TWD500元,並重新核算價格如有差異必須補足價差及稅差。
2.如需更改票須於搭乘日前2個工作日完成(國定假日無法提供更改服務)。
3.機票NO-SHOW(已訂位開票,但無法如期成行,且未在航班起飛前24小時取消機位)之旅客,視同廢票。

退票限制

機票一經使用不可退票,全程未用需整套機票全部旅客同時辦退(退票最晚需於原票效期後80天內辦理,逾期恕無法辦理退票):
退票手續費 = 航空公司退票罰金台幣2,000元 + 本公司服務費新台幣800元(依原購買金額,含稅價計算)請詳閱訂購需知退票相關規定。。

混艙規定

可混艙訂購使用,票價計算方式為兩艙等來回票價相加除以二,稅金另計,效期及規定以嚴格者為準。
可在查詢航班時,自行選訂去程或回程可混艙之票種。
限定同一出發日期區間,方可混艙訂購。
可與商務艙、經濟艙『2人成行』票種混艙使用。

轉機規定:

經曼谷轉機可停留,停留稅金另計,限開票前確認。

不同點進出:

可與泰國航空其他東南亞航點不同點進出,限商務、經濟艙相同『2人成行』票種、相同出發區間,以來回票價相加除2計算,效期及規定以嚴格者為準,稅金另計,限開票前確認。

訂位說明:

1.限搭TG3碼正班機。
2.不適用兒童單獨旅行。

其他規定及提醒:

1.依據航空公司規定機票必須按原開票行程搭乘﹐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拒絕搭乘。
2.機票可退票的情況下必須於開票日起11個月內提出退票申請,若未提出者將無法退票,若有特殊因素必須經由航空公司同意(若商品退票規定內有特別載明者除外)。
3.旅客若未法按照原訂出發日期搭乘必須於飛機起飛2天前與航空公司取消機位﹐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有權拒絕搭乘或不接受辦理退票。
4.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大陸地區,必須提供台胞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
5.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美加地區,必須提供美國地址及出生年月日及國籍及護照號碼。
6.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日本、韓國、俄羅斯、英國地區者旅客必須提供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
7.提醒您確認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六個月以上)。
8.提醒您確認欲前往轉機之國家及目的地之國家簽證是否有效期,請參考外交部領事局「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外國簽證相關參考資訊」。

9. 訂單成立後,若所訂航班與本商品之航班限制不符,則本公司保有更改訂位紀錄之航班或取消訂單與否之權利,若已付款則本公司保有退費之權利。
10.因票價及稅金變動頻繁,建議旅客訂單完成立即付款以保障價格,若未立即付款者價格必須依付款當日之價格重新計價。
11.本網站保有隨時變更及取消票價之權利,相關規則以開票時之最新公告為準,如當天規則及票價與本網站上載資訊有所牴觸時,除本網站保有取消訂單之權利外,且以航空公司公告之資訊為準,將不另行通知;若付款後察覺牴觸者,本公司亦保留退費及取消訂單之權利。

票價稅金說明

票別 一般票價 線上訂位優惠票價
成人票 7,812 元 7,812
兒童票 7,812 元 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