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票
最短停留 無限制 / 最長停留 12 個月
適用出發期間:2020/01/26~2020/06/18。桃園國際機場-溫哥華國際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限搭航班:12,18。
溫哥華國際機場-桃園國際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需於 2019/07/18 ~ 2020/02/18 前開票完成。機位訂位後,需 1 天內完成開票。 訂位後24小時內需開票完成,若收到更早之開票期限,請以最嚴格的開票期限為準。
不可更改行程。 不可轉讓。 1.效期內更改日期及航班每次須支付航空公司罰金TWD1000+本公司手續費TWD1000,改票時必須重新核算價格,如有差異必須補足價差及稅差。2.如需更改票必須於原搭乘日前2個工作日完成(國定假日無法提供更改服務)。3.機位如NO-SHOW(未如期搭乘且未於起飛24小時前取消機位者)則無法更改。
1.請詳閱退票規定2.機票如有NO-SHOW,退票時需加收取罰金TWD5000退票手續費 = 航空公司退票罰金台幣5,000元 + 本公司服務費新台幣800元(依原購買金額,含稅價計算)請詳閱訂購需知退票相關規定。。
可與加拿大航空美加航點不同點進出,以來回票價相加除2計算,效期及規定以嚴格者為準,稅金另計,限開票前確認。
托運行李請洽加拿大航空官網;
1.依據航空公司規定機票必須按原開票行程搭乘﹐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拒絕搭乘。2.機票可退票的情況下必須於開票日起11個月內提出退票申請,若未提出者將無法退票,若有特殊因素必須經由航空公司同意(若商品退票規定內有特別載明者除外)。3.旅客若未法按照原訂出發日期搭乘必須於飛機起飛2天前與航空公司取消機位﹐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有權拒絕搭乘或不接受辦理退票。4.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大陸地區,必須提供台胞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5.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美加地區,必須提供美國地址及出生年月日及國籍及護照號碼。6.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日本、韓國、俄羅斯、英國地區者旅客必須提供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7.提醒您確認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六個月以上)。 8.提醒您確認欲前往轉機之國家及目的地之國家簽證是否有效期,請參考外交部領事局「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外國簽證相關參考資訊」。9. 訂單成立後,若所訂航班與本商品之航班限制不符,則本公司保有更改訂位紀錄之航班或取消訂單與否之權利,若已付款則本公司保有退費之權利。10.因票價及稅金變動頻繁,建議旅客訂單完成立即付款以保障價格,若未立即付款者價格必須依付款當日之價格重新計價。11.本網站保有隨時變更及取消票價之權利,相關規則以開票時之最新公告為準,如當天規則及票價與本網站上載資訊有所牴觸時,除本網站保有取消訂單之權利外,且以航空公司公告之資訊為準,將不另行通知;若付款後察覺牴觸者,本公司亦保留退費及取消訂單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