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展促銷價
最短停留 無限制 / 最長停留 12 個月
適用出發期間:2019/09/01~2019/12/31。桃園國際機場-溫哥華國際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溫哥華國際機場-桃園國際機場:
需於 2019/05/10 ~ 2019/06/07 前開票完成。機位訂位後,需 3 天內完成開票。
不可更改行程。 不可轉讓。 1.開票日4/16前,效期內更改日期需做電子機票連結,如無法連結就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收取改票手續費TWD1000並補足價差及稅差。2.開票日4/17後,效期內更改去程日期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並收取航空公司罰金台幣30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1000並重新核算價格,如有差異必須補足價差及稅差;更改回程日期需做電子機票連結,如無法連結就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並收取航空公司罰金台幣30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1000並重新核算價格,如有差異必須補足價差及稅差。3.如需更改票必須於搭乘日前2~3個工作日完成(國定假日無法提供更改服務)。
1.開票日4/16前,退票罰金TWD1000+5%手續費。2.開票日4/17後,退票罰金TWD3000+5%手續費。退票手續費 = 航空公司退票罰金台幣3,000元 + 本公司服務費新台幣5元(依原購買金額,含稅價計算)請詳閱訂購需知退票相關規定。。
1.可與華航美加航點的『年票』做不同點進出(回程限用不限航班之商品),兩種票價相加除二,稅金另計,效期及規定以嚴格為主。 2.遇週末(星期五、六、日)出發,需外加TWD2000。
1.依據航空公司規定機票必須按原開票行程搭乘﹐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拒絕搭乘。2.機票可退票的情況下必須於開票日起11個月內提出退票申請,若未提出者將無法退票,若有特殊因素必須經由航空公司同意(若商品退票規定內有特別載明者除外)。3.旅客若未法按照原訂出發日期搭乘必須於飛機起飛2天前與航空公司取消機位﹐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有權拒絕搭乘或不接受辦理退票。4.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大陸地區,必須提供台胞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5.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美加地區,必須提供美國地址及出生年月日及國籍及護照號碼。6.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日本、韓國、俄羅斯、英國地區者旅客必須提供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7.提醒您確認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六個月以上)。 8.提醒您確認欲前往轉機之國家及目的地之國家簽證是否有效期,請參考外交部領事局「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外國簽證相關參考資訊」。9. 訂單成立後,若所訂航班與本商品之航班限制不符,則本公司保有更改訂位紀錄之航班或取消訂單與否之權利,若已付款則本公司保有退費之權利。10.因票價及稅金變動頻繁,建議旅客訂單完成立即付款以保障價格,若未立即付款者價格必須依付款當日之價格重新計價。11.本網站保有隨時變更及取消票價之權利,相關規則以開票時之最新公告為準,如當天規則及票價與本網站上載資訊有所牴觸時,除本網站保有取消訂單之權利外,且以航空公司公告之資訊為準,將不另行通知;若付款後察覺牴觸者,本公司亦保留退費及取消訂單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