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票
最短停留 無限制 / 最長停留 12 個月
適用出發期間:2020/01/17~2020/01/26。桃園國際機場-布里斯班機場:
不可搭乘聯營航班。
布里斯班機場-桃園國際機場:
需於 2019/04/09 ~ 2019/09/08 前開票完成。
不可更改行程。 不可轉讓。 *開票日2019/06/12前:1.效期內更改去程需重新核算價格更改機票,改票將收取航空公司罰金TWD15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1000,如有價差及稅差須補足。2.效期內更改回程日期可做電子機票連結,如無法連結則需重新核算價格更改機票,改票將收取航空公司罰金TWD15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1000,如有價差及稅差須補足。*開票日2019/06/13起:1.效期內更改去程需重新核算價格更改機票,改票將收取航空公司罰金TWD10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1000,如有價差及稅差須補足。2.效期內更改回程日期可做電子機票連結,如無法連結則需重新核算價格更改機票,改票將收取航空公司罰金TWD1000及本公司手續費TWD1000,如有價差及稅差須補足。3.如需更改票必須於搭乘日前2~3個工作日完成(國定假日無法提供更改服務)。
1.開票日2019/4/16前,退票罰金TWD1000+5%手續費。2.開票日2019/4/17-6/12,退票罰金TWD2000+5%手續費。3.開票日2019/6/13起,退票罰金TWD2500+5%手續費。退票手續費 = 航空公司退票罰金台幣2,500元 + 本公司服務費新台幣5元(依原購買金額,含稅價計算)請詳閱訂購需知退票相關規定。。
1.可與華航紐澳航點『年票』做不同點進出(回程限用不限航班之商品),兩種票價相加除二,稅金另計,效期及規定以嚴格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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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航空公司規定機票必須按原開票行程搭乘﹐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拒絕搭乘。2.機票可退票的情況下必須於開票日起11個月內提出退票申請,若未提出者將無法退票,若有特殊因素必須經由航空公司同意(若商品退票規定內有特別載明者除外)。3.旅客若未法按照原訂出發日期搭乘必須於飛機起飛2天前與航空公司取消機位﹐如違反規定航空公司將有權拒絕搭乘或不接受辦理退票。4.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大陸地區,必須提供台胞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5.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美加地區,必須提供美國地址及出生年月日及國籍及護照號碼。6.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前往日本、韓國、俄羅斯、英國地區者旅客必須提供護照號碼及效期及出生年月日。7.提醒您確認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六個月以上)。 8.提醒您確認欲前往轉機之國家及目的地之國家簽證是否有效期,請參考外交部領事局「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外國簽證相關參考資訊」。9. 訂單成立後,若所訂航班與本商品之航班限制不符,則本公司保有更改訂位紀錄之航班或取消訂單與否之權利,若已付款則本公司保有退費之權利。10.因票價及稅金變動頻繁,建議旅客訂單完成立即付款以保障價格,若未立即付款者價格必須依付款當日之價格重新計價。11.本網站保有隨時變更及取消票價之權利,相關規則以開票時之最新公告為準,如當天規則及票價與本網站上載資訊有所牴觸時,除本網站保有取消訂單之權利外,且以航空公司公告之資訊為準,將不另行通知;若付款後察覺牴觸者,本公司亦保留退費及取消訂單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