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限制
不可更改行程。 不可轉讓。 1.效期內更改日期/航班,需付費改票,每次收取航空公司改票罰金USD50+本公司改票手續費TWD500,並重新核算價格,如有差異必須補足價差及稅差。
2.如需更改票必須於原搭乘日前2個工作日完成(國定假日無法提供更改服務)。
3.新加坡航空針對機票NO-SHOW(已訂位開票,但無法如期成行,且未在航班起飛前24小時取消機位)之旅客,收取NO-SHOW費用;NO-SHOW罰金大人小孩相同;收費標準為豪華套房及頭等艙(F/A艙)/商務艙(Z/C/J/U艙)-USD300;商務艙(D)-NOSHOW不予改票和退票且此機票視為廢票,不得再使用。;特選經濟艙(S/T/R/P)-USD200;經濟艙(Y/B/E/M/H/W)-USD100;經濟艙(Q/N/V/K)-新加坡/東南亞/東北亞/中東線-USD100,美加/紐澳/歐洲/非洲線-USD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