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天5-7天,星期五六日,不算工作天
※104/01/01起,只有30天觀光簽證,且不可延期,效期內進去可停留30天,請注意!
※18歲以下小孩一定要有父母其中一方同行並同時送件,並附出生證明跟戶口名簿。
※在學學生也需跟父母其中一方同行並同時送件。
*離境阿聯後須滿一個月才能再申請簽證,否則會下不來,還要收費。
*無論簽證是否使用過,若要再次辦理簽證,須等上一個簽證效期結束才可辦理。
*70歲以上老人必須夫妻一起辦理,或者由子女陪同辦理簽證,可以不用同行。
*25歲以下單身女子單獨前往也會不容易核准。
*被拒辦不可退費(已有1個月有效簽證,未使用但尚未過期,請勿先申請,會被拒辦,請等效期過後再申請)
*工作天6至8天(不含星期五、六、日)
*中華民國駐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商務辦事處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o Dubai
M. Floor., Sharaf Building, Khalid bin A1 Waleed Road,BurDubai,U.A.E.
電話:(971-4) 3977888傳真:(971-4) 3977644
電子郵件:corocdxb@gmail.com
郵件信箱:P.O. Box 3059,dubai,United Arab Emirates
急難救助:(971-50) 6453018
※急難救助電話專供緊急求助之用(如車禍、搶劫、有關生命安危緊急情況等),非急難重大事件,請勿撥打;一般護照、簽證等事項,請於上班時間以辦公室電話查詢。 |